瑞典高等教育按层次可以分为高等基础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两个阶段。
高等基础教育文凭有两类:一类是普通大学文凭,包括2年制的高等学历文凭(80瑞典学分,1瑞典学分=1.5欧洲学分),3年制的学士学位(120瑞典学分),4-5年制的硕士学位(160瑞典学分);另一类是高等专业文凭,学制依专业而定,3-5年不等。
瑞典的研究生教育即博士生教育。一般情况下,博士阶段教育学制4年,以从事科研为主并撰写博士论文,通过公开答辩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随着博洛尼亚进程的实施,瑞典高等教育机构按照颁发文凭的权限可以分为有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权的高等教育机构(Universities and Institutions
of HigherEducationwiththerighttoawardpostgraduatedegrees)和只能提供硕士及以下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即大学学院。高等教育机构既可以开设1年制的硕士学位课程,也可以开设2年制硕士位课程。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学位授予权由政府决定,大学学院需获得瑞典国家高等教育署的认可才有权颁发2年制硕士学位。
瑞典高校的授课语言在学士学位阶段主要是瑞典语,但许多必修课使用的是英文课本,学生阅读的文献也常常是英语。在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主要为英语授课。